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 及防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
及防洪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依据《关于核准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及防洪工程项目的批复》(湘乡发改核准[2022]2号)文件,湘潭韶山灌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及防洪工程项目已获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为加快项目进度,现对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比选人为湘潭韶山灌区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代理事项
1.项目名称: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及防洪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项目概况:在韶山灌区洋潭水库建设水利消能工程,防洪工程,消能、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180.17万元。
3.代理事项:韶山灌区洋潭水库水资源利用及防洪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备案。
3.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具有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四、比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以在2022年8月1日~2022 年8月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韶山灌区资源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tsgjt.com/)获取比选资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5日0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桃园路17号粮油大厦二楼,投标文件需密封;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现场参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封面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纪律监督
本次比选纪律监督为湘潭韶山灌区资源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707326361。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先锋街道桃园路17号粮油大厦二楼
联系人:钱先生
电 话:13875206899